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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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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; 2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; 3、负责机关党务工作; 4、负责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和统战工作; 5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; 6、负责组织中心组学习和全局政治理论学习、党纪政纪及党风廉政教育; 7、负责行风建设,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; 8、负责受理对本局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、投诉、调查、申诉与处理; 9、负责扶贫等公益性工作的组织、协调; 10、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副书记:霍花 联系方式:(0416)38696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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